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道路工程项目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由江苏沿海万象城AWC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东区部分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联系号码:0515-89803566)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东区部分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主要包括赣江路、乌江路、珠江路、湘江路、漓江路等路段的绿化工程,具体监理范围中标后由招标人确定。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3、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绿化工程造价以各道路工程的绿化中标价为准,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
5、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工期目标:与本项目总体建设工期同步。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标段划分、监理范围及内容
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监理范围:委托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内容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部分道路【赣江路、乌江路、珠江路、湘江路、漓江路等路段】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监理内容:监理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招标人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进行管理。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且同时具有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的人员【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
3、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的资质和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应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其中,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部)的人员不少于1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的省级及以上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现场监理员配备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至少2名,且专业配备齐全。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不少于5人】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监理机构中成员)的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0月-2015年3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时段内无欠费的证明。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6、在本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按其投标承诺严格考核。
7、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3月23日12:00时至2015年3月27日18 :00时前(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68820911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68820585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 地址: 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