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江苏未来发展的“六个高质量”,其中“人民生活高质量”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核心要义在于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宽裕、更便利、更舒适、更安心、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必须聚焦主要矛盾,着力解决结构性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着,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具体反映在人民生活方面,就是结构性的民生问题更加突出。
一方面,每一个民生问题都有自身的结构性矛盾。譬如,在富民增收方面,江苏部分区域收入水平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明显,这既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有收入分配的制度性缺陷。在教育方面,虽然“有学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城乡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占有和支配教育资源的状况很不平衡,中小学生课外学业负担重、择校热、社会机构办学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另一方面,不同民生问题之间也存在结构性矛盾。比如,就业方面“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的问题,既与教育模式单一、与社会需求脱钩相关联,也与就业者的择业观念、过高期望有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既与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相关联,也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保支付方式不完善有关,“看病难、看病贵”还导致了医患矛盾激化以及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社会问题。可以说,现阶段的民生问题不是孤立的、单一的,而是彼此关联、错综复杂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结构性的。这就需要万象城AWC从整体、全局、长远的角度出发,坚持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在解决“有”的同时解决“好”的问题。
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必须聚焦重点工作,着力实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民生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平均用力、面面俱到,必须按照“八个更”的要求,集聚资源、精准施策,推进实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在重点难点工作上打开突破口,切实解决好最迫切、最突出的问题。
紧紧围绕有更好的教育,把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着力点,学前教育更加注重公益性、普惠性,义务教育更加注重标准化、均衡化,普通高中教育更加注重优质化、特色化,职业教育更加注重建体系、提质量,高等教育更加注重有特色、高水平,社会教育更加注重全民式、开放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紧紧围绕有更稳定的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援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紧紧围绕有更满意的收入,突出农民增收这一难点,积极推动产业富民,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业,提高财富创造能级,同时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紧紧围绕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保覆盖面,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标准,更加强化基本社会保险,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紧紧围绕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以综合医改省级试点为契机,以建机制为重点,更加注重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等制度,加快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紧紧围绕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既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又要深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租售并举,逐步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既要加强硬件支撑,也要改进软件保障,提升社区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化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有更优美的环境,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坚持不懈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美丽江苏,使江苏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紧紧围绕有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
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必须聚焦困难群体,着力筑牢托底性的民生保障。保障和改善民生,低收入人口和困难群众是最突出的短板。全省农村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90%以上分布在苏北,省定821个经济薄弱村90%以上在苏北,6个重点帮扶区全部在苏北。目前,全省还有近200万低收入人口尚未脱贫,脱贫攻坚的任务仍然艰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坚决攻下“坚中之坚”。
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要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政策措施,确保他们病有所医、残有所助、基本生活有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要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等办法实现稳定脱贫。
在做好精准扶贫的同时,要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托底职责,在织密扎牢基本生活“安全网”的同时,推动民生政策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碎片化托底向整合型托底转变。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临时救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合力。从生存型托底向发展型托底转变。
不仅注重社会救助的“输血”功能,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而且更强调社会救助的“造血”功能,致力于通过配套的发展性服务,如开展基本文化教育、实施就业培训、创造创业就业机会等,从根本上增强困难群体参与经济、融入社会的能力,不断通过自我努力来改善和提高生存发展质量。从物质型托底向综合型托底转变。在做好困难群体“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基本物质生活托底的同时,针对心理失衡、精神贫困、社会资源贫困、社会权利贫困等现象,有针对性地提供精神救助、能力救助、教育救助、权利救助、社会资本培育等非物质性救助方式,不断提高民生保障的综合效益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