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并把生态环境高质量作为六个高质量之一,下大气力补齐拉长生态环境这个突出短板,把江苏建设得更加令人向往。
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的根本要求
实现高质量发展,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与经济发展高质量、人民生活高质量等密切相关,特别是在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更加迫切。
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殷切期望。2013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提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江苏的殷切希望; 2014年在江苏考察期间,提出“强富美高”新目标,要求江苏肩负起为全国发展探路的光荣使命。党的十九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调研选择徐州,视察贾汪区潘安湖,指出做好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大文章,关键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并要求总结推广采煤塌陷区整治的有益经验。因此,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江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一贯要求和殷切期望,是江苏为全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探路的责任所系。
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是江苏补齐突出短板的迫切要求。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我国迈向全面小康社会过程中必须跨越的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近年来,江苏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然而,人口密度大、经济体量大、开发强度大,全省土地开发强度已经达到21.5%,部分地区接近30%的警戒线,污染防治仍是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江苏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
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是全面小康的应有之义,是江苏人民的美好期盼。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全面小康的内涵是绿色的,各项指标以及实现的过程必然以绿色为基调。万象城AWC既要看重“数据小康”,也要看重“民意小康”,既要注重“物质小康”,又要注重“绿色小康”,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在全面小康进程中的主导作用,让人们能够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的实施路径
天蓝地绿水清,是生态环境高质量的外在表现形式。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首先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江苏。要以推进“263”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治理,突出治气、治水、治土,全面整治城乡环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重点抓好治气,突出PM2.5和臭氧浓度的双控双减,提升群众的蓝天幸福感。系统推进治水,认真落实《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既强化源头防治,加强水质监控和水功能区监管,又统筹推进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连通水系,改善水质。扎实推进治土,摸清污染底数,建立负面清单,扩大治理试点,有序开展修复,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安全。
绿色低碳循环,是生态环境高质量的内在根本要求。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重点抓好江淮生态经济区的生态产品供给,增强“1+3”功能区的绿色底蕴。强化煤炭清洁利用,持续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深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化工企业逐步搬离水源地和人口密集地区规划,推动开发园区和所有化工园区(集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不断提升“含绿量”。
宁静和谐美丽,是生态环境高质量的主要价值目标。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必须加大对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力度,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要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快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带、宁杭生态经济带、江淮生态大走廊和生态保护引领区、生态保护特区,推进造林绿化,加强湿地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切实守护好发展“绿心”。打破市县行政区域界限,在全省范围内大跨度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打通全省生态“经脉”。
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的策略举措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绿水青山将日益与金山银山“合二为一”,成为新时代下中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和鲜明符号。要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加快构建政策制度体系。要着力增强政策设计的系统性,着力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进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总结河长制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逐步健全河湖执法监管等相关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
努力形成协同推进格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强绿色发展的科学规划和统筹部署,着重建立和完善多层次、有弹性的环境监管体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通过经常性引导和制度性约束,不断塑造公民的绿色文化教养和绿色文化品格,培育出自觉追求并践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活方式的生态公民。
切实完善评价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环保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实行区域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以高度的共识、高度的警醒、高度的自觉,全力打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